云鹰读书会2023第50期(总第177期)
2023-12-202023年12月11日晚,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云鹰读书会在圆阶205教室“国际经济与贸易训练:实证”课堂上顺利进行,本次读书会由2021级高林娜、周新婷同学展示Alfaro 和Warzynski的论文“Trade Liberalization with Granular Firms”,由国际经济贸易系彭支伟老师、王永进老师和冯笑老师跟进指导。
特别鸣谢
本次云鹰读书会由南开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系
系友苏武康博士赞助支持
摘 要
丹麦制造业数据表明,制造业行业的大部分收入都来自于少数领先企业与大量边缘小企业共存的行业。基于这一特征事实,作者建立了具有企业异质性、扩展边际调整、大企业存在战略互动和正利润的理论模型,并量化了贸易自由化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第一,贸易自由化通过收入和价格指数两种途径影响一国社会福利。其中收入包括本国劳动者工资收入和大企业利润两部分。贸易自由化对收入的影响是正的,但几乎为零。原因是大企业因新的出口机会而获得的更高利润几乎被其面临的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完全抵消。因此,贸易收益主要是由价格指数下降驱动。第二,与Melitz (2003) 模型中贸易收益的估计结果相比,本文中的贸易收益要低得多。这一差异也来源于价格指数:Melitz(2003)模型中企业的出口密集度更高,贸易自由化后新的出口机会对企业预期利润产生更大的影响,因此,价格指数会下降更大幅度以恢复至零预期利润水平。
目录
1、引言
2、特征事实
3、总体框架和一般均衡
4、对称情形下的贸易自由化
5、小国情形下的贸易自由化
6、量化分析
7、研究结论
01|引言
本文主要聚焦于考虑到市场结构时,贸易自由化如何影响经济的问题。文章中主要强调了国内领导者企业(简称DL企业)在市场中的作用,即行业中占据较大国内市场份额并且其国内出口收入占行业收入的较大比重的少数几家大企业。相应的,行业内剩余小企业则称为非领导企业(简称DNL企业)。本文主要有两个研究目标:第一是研究当DL企业存在时贸易自由化的影响一国社会福利的作用机制。第二是结合丹麦企业层面微观数据,量化并比较相较于标准垄断竞争条件下(Melitz,2003)贸易自由化福利影响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当考虑到DL企业的存在及其对市场的重要影响之后,本文模型预测的贸易收益与Melitz(2003)模型相比要低很多。
第二节结合丹麦数据,分析了最高收入行业的市场结构。具体而言,通过丹麦公司产品层面的数据,我们将国内公司销售和进口的每种商品匹配到特定行业,以获得企业行业层面的国内市场份额。分析表明,大部分丹麦制造业收入来自既不是纯粹垄断竞争也不是纯粹寡头垄断的行业。相反,它们表现为少数拥有较大国内市场份额的DL企业和众多拥有微不足道市场份额的DNL企业的共存。基于这一特征事实,第三节建立了DNL与DL企业共存的理论模型,第四节基于第三节所建立的模型进一步考虑在两个对称国家世界经济中,模型对一国社会福利的影响以及作用机制。第五节考虑在小型经济体下贸易自由化的影响。在第六节中,我们首先结合丹麦数据量化了贸易自由化对其社会福利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然后同Melitz(2003)标准垄断竞争条件下贸易自由化的福利影响进行了比较。除此之外,本文还研究了贸易自由化是否能够创造贸易收益、创造的贸易收益会受哪些因素的影响以及各类影响因素的相对重要性。
本文主要有两个研究结论。首先,贸易自由化通过一国收入Y和价格指数P两种途径影响一国社会福利。其中收入包括本国劳动者工资收入和DL企业利润两部分。研究发现,贸易自由化对收入的影响是正的,但几乎为零。原因是DL因新的出口机会而获得的更大利润几乎被这些公司面临的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完全抵消了这一影响。因此,最后得出结论:贸易收益主要是由价格指数下降驱动。
其次,我们将我们模型中的贸易收益估计与Melitz(2003)模型中贸易收益的估计结果进行了比较,我们发现本模型中贸易收益估计要低得多。具体而言,在小经济体和对称国家模型中,我们模型中的福利分别低约35%和23%。造成福利差异主要有两个可能的来源。首先,虽然 Melitz(2003)的总利润为零,但在我们的模型中,DL获得的利润会回馈给消费者。这将通过收入的变化直接影响福利,也通过收入对价格指数的影响间接影响福利。但是,这个幅度很小,甚至在这种假说下,我们的模型相对于Melitz(2003)会产生更大的收益。因此,第一种假说并不能解释福利差异。第二个假说解释了两个模型之间福利的差异,即福利差异是由贸易自由化对价格指数的影响得出的。由于Melitz(2003)是我们模型的一个特例(其中所有公司都被视为DNL),因此,当我们代入最优变量并承认收入变化几乎为零之后,两个模型都通过零预期利润条件确定了价格指数。但在每个模型中DNL的校准都是不同的。原因是在Melitz(2003)这篇文章中,企业在做出进入决策时将考虑所有公司生产率分布,其中包括与DL相对应的生产率范围。一旦我们考虑到这一点,数据表明,由于国内市场份额与公司出口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Melitz(2003)所有公司的平均出口强度大于我们模型中的DNL。这一事实意味着Melitz(2003)模型中的价格指数跌幅更大。具体而言,由于Melitz(2003)模型中的出口强度更大,使得新的出口机会对预期利润产生更大的影响,因此,价格指数需下降更大幅度,才能恢复零预期利润。直观上,该机制通过更好的出口机会诱导企业更密集的进入来发挥作用,这反过来又创造了更严格的竞争条件。
相较于其他文章,本文主要有三点创新之处:首先,本文将经济中不可忽视的大企业纳入贸易模型中。其次,虽然本文与Shimomura and Thisse (2012)和Parenti (2018)这两篇文章有相同之处,都研究的是大企业和小企业共存的市场结构,但Shimomura and Thisse (2012) 和Parenti (2018)这两篇文章都假设企业是同质的,而本文框架纳入了企业的异质性,便于之后的量化分析环节。最后,本文提供了一种结构性来估计贸易收益的方法,本文还考虑了国家规模较小时,估算程序如何纳入国家之间的不对称性。
02|特征事实
在本节中,我们提供有关丹麦最高收入行业的市场结构的特征事实。
文中分析运用了2005年丹麦制造业的信息,主要用到了以下两个数据集:第一个数据集是包含有关制造企业产值的数据。第二个数据集是由丹麦海关所收集到的,包含有关进出口的信息。这些数据为我们提供了丹麦制造业有关总营业额、出口、以及以公司产品层面呈现的进口。汇总数据后,将CN8位级别的每种商品分配给4位NACE行业,将每个公司的收入都分配给其主要行业。
对于每个丹麦企业行业,计算其国内市场份额。为了根据市场结构对行业进行分类,我们将每个行业中的企业分为DNL和DL,以国内市场份额 3%为门槛。根据此分类,我们首先确定包含DNL的行业。这就保证了存在几家市场份额微不足道的国内企业为市场服务,这可以被视为垄断竞争市场结构的必要条件。
采用上述标准分类后,最终确定203个行业中的107个行业包含DNL子集,其中每个行业至少有12家企业,平均数量为57家,最多超过330家,包含DNL子集的行业占制造业收入的85%,其中收入定义为国内企业的国内销售和出口之和。在图1a中,展示了这些包含DNL子集行业的收入占比。
此外,对于这些包含DNL子集的行业,我们进一步细分是否符合纯粹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即行业内没有DL企业。结果表明,在107个行业中的 92个,除了DNL之外,还至少有一个DL存在。相对于拥有DNL集合的行业,具有此特征的行业产生了总收入的 96%。结果如图 1b 所示。
为了深入研究DL在DL和DNL共存的行业中的作用,图2提供了有关如何产生收入的信息。在图2a中,我们计算了每个DL产生的行业收入份额。该表显示了每个行业中至少产生一定比例总收入的DL的百分比。在我们对DL的定义为国内市场份额为3%的门槛下,98.79%的DL公司都产生了至少3%的行业收入。当我们用5%的国内市场份额来定义DL时,每个企业产生的最低收入更大,几乎所有企业的收入至少占行业总收入的5%。图 2b 提供了有关所有DL作为一个群体产生的行业收入百分比的信息。结果使用行业收入权重进行汇总,显示总收入的 50%以上来自DL的国内销售和出口。总体而言,图1和图2中建立的信息表明,考虑颗粒企业的特殊特征可能与行业绩效,特别是其收入产生具有一阶相关性。
03|总体框架与一般均衡
3.1 企业特征
3.2 供给侧
3.3 需求侧
3.4 均衡
3.4.1 行业均衡
3.4.2 一般均衡
04|对称情形下的贸易自由化
4.1 建立模型
4.2 结果
05|小国情形下的贸易自由化
5.1 模型建立
5.2 结果
06|量化分析
在本节中,我们根据丹麦的信息进行实证分析。首先,我们确定贸易自由化增加了丹麦的收入,从而保证了贸易收益的存在。之后,我们比较了收入或价格指数的总影响对于福利收益的大小是否具有更大的重要性。其次,将我们模型中的贸易收益与Melitz(2003)文章中垄断竞争模型进行比较。发现对于丹麦来说,我们的模型预测贸易收益要低得多,并探究了其中原因。
6.1 数据说明
6.2 计算
为了定义具有代表性的丹麦制造业,我们只保留 DNL与DL共存的行业。此后,对于每个行业,我们选取丹麦国内市场份额排名前四位的丹麦公司,将它们视为DL。其余公司被视为 DNL。根据这一分类,我们计算了DL的市场和收入份额,以及DNL的国内和出口强度。以行业收入为权重,对丹麦代表性行业的量化描述如Table 1所示:
为了便于进行分析,我们考虑贸易成本的无限小比例下降,即考虑贸易成本降低 1%情况下,以百分比形式表达所有结果。
6.3 福利结果
6.4 与垄断竞争的比较
07 | 总结
在本文中,我们研究了贸易自由化对大企业存在的影响。我们对于丹麦制造业进行分析发现,大部分收入来自于国内市场份额较大的少数企业和国内市场份额较小的众多企业并存的行业。并且,在每个行业中,领先者(DL)都创造了总收入的相当大一部分。此后,我们提出了一个模型来结构性地估计这一事实的贸易收益。该框架的特点是企业层面的异质性、广泛的利润调整以及大企业获得正利润并回馈给消费者。
我们考虑了模型的两种不同情况。第一个情况下我们假设世界经济中有两个对称的国家。第二个情况下,我们提出了一个符合我们的实证应用的框架,其中的国家被视为小型经济体。
我们估计了丹麦制造业的模型,并定量评估了贸易自由化的影响。通过分析得出结论,贸易自由化对收入有积极影响,但这种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创造的更好的出口机会几乎完全被更严峻的竞争条件所抵消。
其次,我们将福利结果与标准垄断竞争框架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与Melitz(2003)模型相比,我们的模型预测的贸易收益较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并不在于非零总利润引起的收入变化,因为收入对福利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很小。相反,原因在于每个模型隐含的出口强度校准,这会影响价格指数下降的幅度。
参考文献
[1] Melitz, M., 2003. The impact of trade on intra-industry reallocations and aggregate industry productivity. Econometrica. 1695-1725.
[2] Martin Alfaro, Frederic Warzynski, 2021.Trade liberalization with granular firms, Economic Modelling, 105.
文稿:高林娜 周新婷
编辑:冯双婷 程一然
审校:冯笑
2023年12月20日